親子關系

為孩子奠定行為準則(二)

澳洲優質培訓學院院長 鄭維雄博士

約法三章

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寬限度,當我們定下一些行為準則時,要先清楚它的目的,這個問題十分重要,例如:第一,我們不能讓孩子傷害自己;第二,孩子也不可以傷害、侵擾別人;第三,孩子的行為要顧及家庭中的每一位成員。例如孩子惱怒時,不可以發脾氣,破壞家中的物品;也許讀者的家庭還有別的原則,但至少要考慮以上三點。

孩子比較年少時,父母要清楚說明甚麼是「可為」,甚麼是「不可為」,並要嚴謹地執行,若違反了準則,也要預先清楚地說明後果是甚麼,這樣孩子才會容易遵守規則。當然,規則切勿太多、太繁複,犯了規的後果也要合理和恰當。

正確輔導

要栽培一個孩子成長,讓他有自信和懂得如何處理自己的情緒,必要先讓他們明白在群體中的行為準則。比如,心情壞是人之常情,但這不是打人發脾氣的藉口,因為此行為是不可接受的。若孩子明白這個道理,便會懂得正確處理自己的「壞心情」,不會抑壓,也不會隨意發脾氣。他會知道有怨在心,需要宣洩出來,若抑壓在心裏,不但對做功課的效率和學習的集中能力有壞影響,久而久之更會傷害身體,但是否讓孩子宣洩便足夠呢?

有冤無路訴

試想想,偶然有些無可奈何的挫折,我們或會鬱結在心裏,對於我們無辦法去改變的事,只能用不傷人不傷己的方法發洩一下,但對於一個小孩子來說,他之所以無可奈何,很可能是因為自己所知有限,以為自己無能力解決問題,在這種心態下成長,孩子只會事事逆來順受,容易悲觀和灰心。

所以,為人父母,除了要明白、諒解孩子以外,亦需要為孩子奠定行為的準則。

姐弟大戰

讓我們以一個例子來分析:五歲的小強因為姐姐把他的玩具收藏起來,於是放聲大哭,而且亂擲姐姐的書。爸爸聽到了,以諒解的說話安慰他:「小強,我知你很難過,甚至很氣憤,因為姐姐收藏了你的玩具,過來爸爸處,讓爸爸抱抱你。」等小強安靜下來,爸爸讓小強說出事情經過,然後說:「小強,當你生氣時,你亂擲姐姐的書,可能會感到好過一些,但這個行為是不對的,因為毀壞姐姐的書,並不可以給你找回玩具,姐姐更可能會變本加厲,用你的玩具來報復。」小強心情平伏下來後,知道擲東西是不對的行為,爸爸已經做到了同情、諒解,和奠定行為的準則,但問題依然存在,所以爸爸仍要做最後一步──輔導小強解決問題。

凡解決問題,第一要認定目標,第二是尋求達到目標的方法。以上述的情況為例,小強的目標是得回失去的玩具,進一步還要姐姐以後不再收起他的玩具,若果爸爸和小強也同意這兩個目標,爸爸可以給小強機會,想想怎樣可以使姐姐把玩具拿出來,並且答應以後不再收藏他的玩具。

請放低家長權力

一些家長會選擇最快捷的方法,就是命令姐姐交出玩具,並且強迫或勸喻姐姐作出承諾。但要治本的方法,最好是讓兩姐弟說出爭執的原因,小強姐姐說:「我在做功課時,弟弟一直在吵鬧。他嚷?要我和他一起玩,我不依,他繼而騷擾我。我是為了懲戒他才收起他的玩具。」知道了問題的根源,兩姐弟可以說清楚,若果弟弟答應自己先玩一會,等姐姐做完功課,再和他一起玩,這樣,大家也達到了目的。

很多時候,兄弟姐妹的爭執,父母應適宜從旁協助他們達成共識,而不是用權力指示他們要「和平」共處便可作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