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瑞娟
對於孩子提出的物質需求,家長應視具體情況而採取不同的態度。
一、即時滿足。對於孩子提出的正當要求,如文具、圖書、生活必需品等,家長應即時滿足其需求。
二、延遲滿足。當孩子提出購買一些非急需的物品時,家長可以拖延一段時間再滿足孩子。如孩子提出購買新玩具時,家長可與其約定,當孩子完成某項家長布置的任務後,才能得到玩具。讓孩子在期待的過程中學會等待。
三、不能滿足。對於孩子不合理的要求,絕對不能滿足,否則,便會助長孩子對不合理欲求的追求之心,這樣便會害了孩子。
此外,在給孩子買東西時,家長要事先與孩子商量所買物品的價格上限,若孩子所要求的物品超出了這一上限,家長應委婉地拒絕孩子,讓孩子知道:不是想要什麼就能得到什麼。